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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大厦发电室等场所更换灭火设备” 项目比选采购延期公告

点击数:942025-03-12 15:48:07

  20253月12日上午,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在五一大厦进行了五一大厦发电室等场所更换灭火设备”项目比选采购。因参加该项目比选采购的个别意向供应商资质不符,最终无法满足该项目参加比选采购的供应商数量,该项目比选采购将延期进行。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五一大厦发电室等场所更换灭火设备比选采购项目

二、 项目内容和数量

2套七氟丙烷灭火装置(102公斤1套、40公斤1套)、42个3公斤瓶装灭火器、26个4公斤瓶装灭火器、5根(日常规格)消防栓水带。

三、 项目限价

最高限价1.95万元(含运输、安装费、调试、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

(二)经营范围须满足消防设施设备生产、销售或安装条件之一的专业消防单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比选文件递交

(一)比选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10时比选现场递交文件,现场开封;

(二)比选文件接收地点:五一大厦二楼文化宫会议室;

(三)比选人递交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文件的;

2.由于自行包装和保管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文件;

4.比选开始后送达的文件。

六、比选文件的编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条款

(一)在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中选(若最低报价中有2家或以上参与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要求相关参与供应商比选人员现场进行2次报价,再比价格确定)。

(二)提供的设备要求最大限度满足国家消防行业相关标准;

(三)经比选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后经文化宫官网公告3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无疑议,成交供应商可按市文化宫通知时限来签定正式合同。

(三)比选时间:2025年3 18日上午10时;

(四)比选地点:五一大厦二楼文化宫会议室。

八、中选履约

  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负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将重新组织比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次服务发生变化,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名称: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联系人:陈海军  联系电话:13980123388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中段33号五一大厦二楼物业管理科

                                     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2025年3月12日



比选附件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绵阳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五一大厦发电室等场所更换灭火设备”项目比选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务:XXX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